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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2日电 在电视画面里经常看到的刑事被告人被法警推推搡搡押解到法庭的现象,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彻底消失。
北京日报报道说,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出台了该市第一个《法警文明执法守则》明确规定,法警在押解刑事被告人时,不得对被告人摁头、束颈、推搡等。
一中院出台的《法警文明执法守则》主要内容有:法警提押、解送刑事被告人时,一律使用一次性头罩,进入法院后解除械具;押解时要扶持刑事被告人的肘部;在暂看室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患病刑事被告人准备医药箱和必要的药品,并适当予以照顾;尊重少数民族、外籍刑事被告人的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吃饭时为他们“开小灶”。
为提供安全、卫生的羁押环境,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健康权益,《法警文明执法守则》还要求法警严格落实消毒措施,每天消毒暂看室和囚车,在暂看室安装大功率排风机和紫外线消毒灯。
为保证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身心健康,《法警文明执法守则》要求法警在提押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时,对其进行单独羁押。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马子荣告诉记者,刑事被告人在法院尚未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只是犯罪嫌疑人,拥有法律赋予的人权,“法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护人权的现代执法理念,对刑事被告人的人格尊严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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