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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5日电(记者 黄晋鸿 王志)山东省工商系统出重拳治行风,颁布“五项禁令”两个月,有13名干部职工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今年6月2日,山东省工商局针对一些基层工商人员存在的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对经济发展环境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如乱扣乱罚、吃拿卡要、搭车收费和中午饮酒等,面向全省提出五项禁令,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报销、强行推销书报刊、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以及着工商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等行为,均纳入“禁令”所明令禁止的范围。违反“禁令”者,将受到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调离执法岗位直至开除的处理。
为确保“五项禁令”落到实处,山东工商系统对“五项禁令”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宣传,并在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成立了督察组,采取多种形式,不间断地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禁令的行为11起,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干部职工13人,另外还有5名县局级干部被追究了领导责任。在13名受到处理的干部中,有1人被清除出工商队伍,2人被撤销了工商所所长职务,2人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同时分别被免掉了所长、副所长职务。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表示,“禁令”就是“雷区”,就是“高压线”,对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禁令”实施两个多月以来,几乎没有收到有关“三乱”的投诉,长时间没能解决的乱上路查车等问题也得到了有效治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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