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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以快制快地打击流窜犯罪和跨地区犯罪,实现治安信息共享,省公安厅昨天决定建立珠江三角洲公安机关区域协作机制,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等八市公安局组成,共同负责协作组织的建立、协作规定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协商协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据了解,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刑事发案占了全省的七八成,犯罪的区域特点十分明显,因此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对于各市协调行动、快速反应,共同应对新型的犯罪问题,都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域协作会,由八市轮流主办,定期分析社会治安突出情况,研究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措施。力求通过建立这一机制,更好地维护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文/张翼华 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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