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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3日电 涉嫌于去年8月30日,持假炸弹行抢纽约华埠东百老汇“华美联邦信用会”的华裔男子李森,21日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宣判。主审法官奇楠(John Keenan)在审阅本案文件后,念在被告已认罪以及其确实存有心理障碍,判处李森41个月,相当于3年又5个月有期徒刑,外加刑期届满后三年监管。
据当地华文媒体报道,21日李森在辩护律师波姆(Robert Baum)的陪同下出庭应讯。承办本案联邦检察官首先在陈词中,以“具有暴力倾向的银行抢匪”向法官形容李森,并且在庭上再度陈述李森的犯案过程,并向法官表达具体求处51个月徒刑的建议。
面对检方的求刑要求,李森的辩护律师则向主审法官表示,李森早在去年10月份便表示愿意“认罪”,但是在主客观因素无法配合的情况下一直拖到今年3月12日才完成认罪程序。
波姆向主审法官表示,李森决定认罪完全是出于“自愿”,并未遭到外力干预,并接着针对检方称被告为“暴力犯罪者”一词提出反驳。
本案被告李森在光天化日下持假炸弹行抢位在纽约华埠东百老汇的华美联邦信用会,给当地华埠带来相当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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