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之前曾多次坚持否认,然而香港艺人苏永康最终还是因涉嫌服食和藏有摇头丸事件,被判进入戒毒所14天到一个月的时间,这是台湾法院昨天下午做出的判决。 据当地媒体报道,苏永康昨天下午在台北地检署接受审讯。虽然其律师在庭上否认服用摇头丸,但由于苏永康的医生不在台湾,也不愿意出庭作证,因此最终的判决还是对他不利。 台湾法院接受控方证据,判定苏永康服用摇头丸,送入戒毒所14天至1个月。苏永康在宣判后,立即被收押入院。 此前在香港红馆开演唱会的苏永康,已预感到这样的结局,因而之前一直强硬地表示自己并无食用和藏有摇头丸的他,终于在7月27日的演唱会现场公开承认自己曾做过错事,隐隐透露出自己对这次事件信心不大,就连其身边朋友也提议他应先行去了解台北戒毒所的情况。他说:“我也不知道那里是什么环境,朋友提醒我应该先去了解,听讲(环境)都不是太差。”他形容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风浪,因此声音颤抖地说自己一定会努力。 苏永康6月8日凌晨在台北市南京东路一家酒吧,与十多名友人同乐时遭遇警方临时检查,当场被发现6颗摇头丸,虽然苏永康的友人们都不承认自己持有摇头丸,但警方仍将苏永康等人带回警局侦讯。 香港歌手苏永康以《越吻越伤心》、《爱一个人很难》等歌曲成名于华语乐坛。一直以来,他以绯闻最少、负面新闻最少的健康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此番出了服食摇头丸这样的事件,不仅令他形象大损,他的演艺事业也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同时,对于一些有着同类行为的艺人,这也算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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