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惠民警方近日破获了一起奇特的偷狗盗窃案。
任某是惠民县麻店镇农民,199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出狱后,任某做起了卖狗肉的生意,两年来生意倒也兴隆,但他旧习难改,时常想着做无本生意———偷狗来卖。为此,任某专门买了一只漂亮的母狗,白天精心喂养,晚上牵着遛弯。路上,别人家的“多情”公狗就会跟着任某的狗走,到了偏僻处,任某便掏出刀子将狗杀死,并拖回家中扒皮卖肉。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任某用以上方法盗窃狗16只,价值2000余元。据《检察日报》9月24日
(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