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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日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提起公诉,被告包括邹志好、崔明华、李德亮、麦国庆等23人。此组织是广州首个由境外黑社会渗透势力与本地黑恶势力勾结发展起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内外势力勾搭成奸 起诉书指控:自1999年以来,澳门黑社会组织成员陈氏兄弟为了保证追收高利贷款的顺利进行,在内地发展成立了“行动组”,专门以恐吓、伤害等暴力手段在内地非法追索高利贷款,并将所得钱款通过“地下钱庄”转到澳门。麦国庆即是“行动组”的积极参加者。 李德亮犯罪团伙长期在广州娱乐场所安插保安“看场”、收保护费、打架滋事、非法追债等。李德亮看中麦国庆的黑社会背景,而麦国庆亦需李德亮的势力作后盾,于是双方相互勾结,形成一股更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 陈氏兄弟在澳门赌场拉客参赌、放高利贷,然后将借贷者的详细资料转给麦国庆等人,由麦组织非法收取高利贷。对于过期不还的借贷者,则采取在其家门口或经营场所喷油漆、贴标语等手段恐吓。所收高利贷由麦国庆扣取所谓活动经费后通过“地下钱庄”转到澳门,再由其他组织成员接收后交给陈氏兄弟。 由于势力的扩展,该组织亦开始帮助他人追债,从中提成,并从事了大量的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并于1998年11月在上海追索高利贷时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 非法牟利700余万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短时间内攫取巨额非法利益,经查证的已达人民币700余万元。 据悉,该案涉及的证据材料近百本之多。主诉检察官指控这23人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拘禁罪,重婚罪,绑架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转移赃物罪等,共计11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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