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名“妓权文化茶馆” 台北前公娼馆重接客(图)
http://news.tom.com 2003年02月18日09时53分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台湾消息 从前,台北市归绥街上的“春凤楼”是个相当知名的公娼馆,但2年前台北市政府废除公娼制度后,“春凤楼”渐渐无人问津。2月15日,“春凤楼”重启门扉。不过,它不再提供任何色情交易,而摇身一变成为台湾首座“妓权文化茶馆”。

    2月15日,“春凤楼”重新开业,不少好奇的台湾民众专程前往参观,一些过去的“顾客”和昔日的公娼也趁机旧地重游一番。

    虽然没有了性服务,“春凤楼”却以宣传“妓权文化”为名,这里除了卖茶,还保留了当时公娼的执业房以及记录公娼历史的照片,还装设了不少性象征的摆设。主办“妓权文化茶馆”的组织宣称,他们在岛内外搜罗到一批得来不易的性工作者纪录片及电影,这些片子不同于一般“A片”(色情电影),不仅有色情,更有娼妓生活面貌。

    新闻背景

    台湾娼妓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00年前的清王朝,后来在日本殖民统治下,色情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949年,从大陆败退到台湾的数十万文化水平不高的“壮丁”

    在“丘八”(将“兵”字上下拆开)文化的引导下,对色情业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上世纪50年代美军入驻台湾更催化了舞女、酒家女、歌女、妓女行业的发达,这些行业着实为台湾赚进不少外汇。妓女行业已成为台湾工业尚未起飞前的经济支柱。有资料统计,在色情业的鼎盛时期,台湾有十四五万专业娼妓、6万雏妓、数万名外籍“客串”卖淫者。

    公娼,是相对于私娼而言的,是“政府”认可的娼妓与娼妓制度。据台湾媒体报道,在正式取缔前夕,台北市登记在案的公娼共有128人,但实际营业者仅剩下6家公娼馆、42名公娼,基本集中在一些区域营业。按照规定,公娼馆要“在门前悬挂绿色灯以示区别”,店内则全是红色灯管的日光灯,所以又被称为“红灯区”。

    台北市的“红灯区”和公娼馆曾经十分繁荣,但由于受到经济不景气和色情业市场竞争的影响,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公娼们无奈地表示,在黑暗的破旧小巷里,以古老、常规且直接的方式经营色情服务,对于寻欢客而言,公娼的魅力确实比不上花样繁多的酒店、酒家和舞厅。

    性服务给台北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1997年9月6日,当时的台北“市长”陈水扁宣布实施废娼,结果引来公娼们的一致反对。台北“公娼自救会”根据“赔偿法”提出自诉案,不仅前往台北地区“法院”“击鼓鸣冤”,还走上街头抗议,对陈水扁展开“娼影行动”,天天追着他跑。在这种情况下,台北市“政府”被迫妥协,宣布自1999年3月27日起缓废娼两年,到2001年3月28日凌晨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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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娼妓  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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