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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为缺钱花了,几名无业游民就联合他人去抢劫司机,得手后竟将轿车司机杀死并抛尸。昨天上午,这6名涉嫌犯抢劫罪的被告人在市二中院刑事庭开始接受审讯。
记者了解到,在这6名被告人中,有3人曾经因为犯罪而进过监狱。31岁的犯罪嫌疑人燕云炜和26岁的闫振国都只有初中文化,案发前均无业,1998年2月两人都因为犯复制、传播
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另一犯罪嫌疑人贾红宇,1996年11月因犯销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据检察院指控称,1995年10月10日晚上,根据燕云炜策划和指使,被告人康保军、闫振国、李志强三人带着燕云炜提供的一把自制手枪和尖刀等作案工具,来到了朝阳区东三环附近,三人瞅准一辆车号为京AK0068的皇冠轿车后,上前对轿车司机陈伟称,想租用这辆车。可当陈伟和康保军等人开车行驶到朝阳区太阳宫附近时,三人开始对陈伟进行威胁和恐吓,后康保军就用那把自制手枪射中了陈伟的头部,而闫振国则拿着尖刀猛刺陈伟的胸腹部,最后导致陈伟重度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将陈伟杀死后,三人又开车来到朝阳区来广营东路,将陈的尸体抛到附近一条水沟里后,三人开车逃跑。当天晚上11时左右,明知此事的另外3名被告人龚滔、贾红宇、陈佳(另案处理),则帮助将这辆皇冠轿车藏在了本市昌平区七里渠村南的庄稼地内,后帮助把车内外都收拾干净,最后将车牌子和带着血迹的坐套等物品烧毁。
检察院认为,燕云炜等4人结伙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而龚滔、贾红宇作假证明包庇其他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据悉,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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