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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6月20日讯(记者胡忠民)今天,省卫生厅召开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会议,决定从7月1日开始,在长沙县、桂阳县、华容县、涟源市、花垣县等5个县市试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将可按比例享受报销。据悉,报销比例各地有所有同,比例最高的试点地每人每年可报销1万元。
据省卫生厅基妇处处长姚宽保介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绝大部分病种都能报销,但特护费、营养滋补药、美容以及自费药等不能报销。因各地情况不一样,报销的比例也不一样,但是在乡镇卫生院一级住院治疗的报销额度在30-60%之间,县一级医疗机构在30-40%之间。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试行农村合作医疗的部分试点地未设报销门槛,患者所花费用不需要达到一定数额后才能报销,如长沙县。
另还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严格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支持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国家和省扶贫工作重点县每年每人不低于10元,其它县(市)不低于20元。五保户、特困户由县乡财政直接给予补助,另外具体标准由各试点县(市)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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