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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长受贿纪检书记贪污 我省又有两贪官被判刑
环保局长受贿 刘天福被判2年
本报漯河讯 据悉,原漯河市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刘天福,因受贿罪日前被判有期徒刑2年。
刘天福自1994年起任漯河市环保局负责人,1998年在兼任市污水净化中心建设第一责任人期间,因涉嫌犯罪被查处。现已查明:刘天福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贿赂3万多元,非法占有7.71万元,因失职给国家造成损失383万元,挪用资金50万元,公款旅游挥霍浪费9858元,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金额69万元。 (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罗纪申)
纪检书记贪污 王铁山被判6年
本报信阳讯 原潢川县小吕店乡纪检书记王铁山,任职仅8个多月,就贪污公款8万多元。日前,王铁山因贪污罪被潢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现年36岁的王铁山系原潢川县传流店乡宣传委员兼土地所所长,2001年4月调潢川县小吕店乡任党委委员、副书记、纪检书记。任职期间,大讲反腐倡廉、不断告诫该乡干部廉洁自律的他先后8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修路赔偿,单独或结伙他人贪污公款86700元。 (记者 何正权 通讯员 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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