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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访人:张兰
涉及罪名:故意杀人罪
被判刑期:有期徒刑12年
采访地点:天津女子监狱
张兰说她忘不了那一天,也就是她犯罪的那一天。她说她当时像发疯了一样,因为丈夫和小A,他们已经滚在了一起,也因为这一切事情都是因她而起,所以她冲了上去,用刀一通乱砍,直到没有了力气。
警察后来来了,我听说是群众报的警,当时我和丈夫没有想跑,我知道我们犯了罪,跑又有什么用,而且能够跑到哪里去?当时我的心里乱极了,我知道就这几分钟的时间,我的一切都完了,我的后半生可能要在监狱中度过了,自己的一切梦想、生活全都结束了。当警察把我带上警车之后,我哭了,我不知道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在犯罪之前,也可以这样说,在认识小A之前,我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我的丈夫也在一个效益不错的企业上班,对我关心体贴,孩子的学习也不错,好学而上进,懂得孝敬父母,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们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然而,这宁静的生活有一天却被彻底打乱了。
我平时没有事情的时候喜欢做些针线活儿,还会用毛线钩编点小家什。在我家门口的市场里,有个小商店,有时我常去那家商店给家里人买衣服,那里的衣服款式、质地都不错,价格也便宜。时间长了,我和商店里的小A也就是后来的被害人熟悉起来,平日见了面打招呼,说说家常。再后来,我把自己平时做的小东西放在服装店请小A给代卖,这样一来,我们也就熟悉起来了。
那是快过年的一天,我清楚地记得。我来到了那家商店,目的是想看看自己的东西卖得怎么样,顺便也想给家里人买几件过年穿的衣服。小A见我来了,就跟我说:“张姐,你要是买衣服的话,干脆去大胡同市场批发算了,那里的东西便宜。”我说自己只买一两件,还用得着批发?而且批发多了也没有用啊。小A告诉我,他转天要到大胡同“上货”,可以带着我一起去。我早就听说过大胡同的衣服便宜,不过我还真没有去过那里,既然小A主动提出要带我一起去,而且可以用批发价买到衣服,不但可以给家里人添置衣服,如果合适的话,我自己也可以顺便买一件新衣服春节穿,于是我当时就和小A约好了转天一起去。
第二天,我准时来到约好的公共汽车站,小A却对我说,他忘记带进货的钱了,他说这里离他们家不远,小A让我跟着一起回家去取。我没有多想就跟他去了他家。没想到,到了他家后,他关上门就把我抱住,他说他一直喜欢着我。我当时挺害怕的,不过更怕闹得邻居都知道了,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再有一个原因,我觉得他说的都是真话。最后,我也就和他……
当天,我没跟小A去买衣服,而是直接回家。我偷着哭了一场,没敢把事情告诉丈夫。那时候我心想,儿子都那么大了,传出去多丢人啊,忍了吧!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跟他来往。谁知道,小A却得寸进尺,每次他都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同意他的要求,他就把我们的事告诉我丈夫。
最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小A开始跟我要钱。他第一次向我要钱说是借。他说进货的钱不够了,要跟我借。开始我对他说没钱,我们夫妻俩的收入并不多,还要供儿子上学。但他还是用同样的方法威胁我,没办法,我把家里仅有的4000块钱给了他,当然没有告诉我丈夫。我满以为给了他4000块钱就能跟他一刀两断,谁知道这才刚刚开始。在之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小A几次以进货款不足为由向我“借”钱,多则上千元,少则几百,这些当然都没有留下什么借条。后来,他就开始躲着不见我了。
后来,小A的妻子知道了我们的事,至于怎么知道的,我就不清楚了。一天,我到他家商量还钱的事。我跟小A的妻子吵了起来,事情已经这样了,我把事情的经过和他妻子原原本本地说了,可是小A矢口否认从我这里拿过钱。看着这个曾经说过喜欢自己的男人而今变得狰狞可怕的脸,我什么也没说,后来我和他妻子动了手。
从他家出来之后,我在外面转悠,等到很晚才回家;第二天又怕单位知道,也没有去上班。谁知,晚上,我爱人接了一个电话,之后我爱人就奔小A家去了。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心里忐忑不安。一个多小时后,我爱人从他家里回来,表情出奇的平静,他坐在凳子上一个劲儿地吸烟。他问我和小A是怎么回事。我流着泪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我丈夫埋怨我为什么不早告诉他,否则的话也许不会闹成这样。最后他说,“事情已经这样了,咱们还是离婚吧。”听了这话,我哭了,但没反对,于是,我们俩坐下来写离婚协议。
以后的几天里,我和爱人都沉默着,我们俩都不愿去办理离婚手续。我后来才知道,这几天里,我爱人却不断地找小A要“了断”他们之间的恩怨。
出事的那天是我爱人先给小A打的电话,他们在电话里激烈地吵着,后来我爱人拿了把水果刀冲了出去,我知道他肯定是去找小A了。因为自打我丈夫知道这件事后,我们俩突然没了话,我知道他心中对我有意见,对小A更是一肚子的恨。不知怎么的,当时我的火气也“蹿”上来了,我到厨房拿了把菜刀就跟在我爱人后边去了小A家。当时我也担心他一个人去找小A会吃亏。再后来就出了那件事,我知道犯了法,就坐在那里等警察……
张兰说没想到好好的生活一下子变了,她和丈夫一同入狱。“家没了……”张兰哽咽着。监狱里的警察经常帮助她分析犯罪原因。“我现在明白了,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还是自己不懂法的结果。”
(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新报通讯员刘莉任庆起摄影任庆起
■后记:
在监狱采访张兰时,她不时去擦眼角流下的泪水。在张兰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张兰和她丈夫杀人的犯罪事实。因为也只能是这样,法律追究的是犯罪。张兰谈到的两个问题被害人没有承认,一、是否强暴,对方说是通奸。二、那些“借款”,对方称没有。张兰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所以不能认定。当然,这些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法院是对张兰的犯罪事实依法做出的判决。
(本文纯属口述实录,不代表本报立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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