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报讯 残疾人本是社会关怀的对像,可一女两男三名哑巴竟以残疾为自己结伙行窃进行开脱,法院认为听障不是免责理由,昨天依法对三人判刑。
陕西人王喜存和淮阴人刘卫刚刚20岁出头,因仅读过小学又是哑巴,来南京后找不到工作,在到处游荡中结为朋友,然后又搭识了来自西部的女哑巴程娟,三名年轻人随后组成盗窃小团伙开始结帮做贼。今年3月21日中午,三人又窜到金桥市场,在一柜台前趁一位顾客进试衣间试衣服,程娟、刘卫打着手式要买衣服,利用哑巴的缺陷拖住营业员,而王某则转身取走顾客的皮包,两部电话和数百元现金转眼到手。就在三人逃到公交66路车站时,被民警抓获。
按说此事证据确凿,可昨天在庭审时,三名哑巴竟提出自己是残疾人,因生活需要才以偷窃为生,社会应关心他们,行窃是不得已而为之。法院认为这种说法没有根据,但因他们是聋哑人,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决三人拘役五个月十五天到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
对此,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特定状态下的行为才可以免责,聋哑人偷窃和普通人行窃没什么不同,依法轻判已是法律给予的宽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