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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黄志辉 彭洁贞)昨日,云浮市中级法院和郁南县法院联合召开宣判大会,对6案8人进行了公判,残忍杀妻的李海洪被即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李海洪,今年42岁,系德庆县人,曾因犯盗窃罪、奸淫幼女罪被判刑,2001年12月刑满释放。他与妻子梁某感情不好,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两人协定分房睡觉,甚少过夫妻生活。
去年6月24日下午,李海洪回自己房间休息,看到妻子梁某正在床上午休,房门并未反锁,他便冲入房内要求与妻子过性生活。梁某拒绝,李海洪毫不理会,霸王硬上弓,在妻子身上发泄性欲。
之后,梁某深感厌恶,用脚踢顶李海洪。两人发生争吵,李海洪恼羞成怒,用手扼紧梁某的脖子,梁某昏迷过去。李遂用布带、皮带、红领巾等物将梁某的颈部、双手等部位捆绑起来,梁某窒息死亡。
当晚,李海洪儿子发现母亲尸体,即致电给亲戚报案,次日李海洪被抓获。云浮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海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东省高级法院对死刑进行了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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