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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貌美的李某利用色相勾引退休老支书,敲诈30万巨款未遂,日前被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2年12月,李某来到辽宁省东港市前阳镇的妹妹家串门,闲聊时得知当地一退休的老村支书顾某很有钱,且十分好色,便产生了敲诈顾某的念头。随后,李某便在当地租了一间房,经常以找顾某办事为名,主动接近勾引顾某,一来二去,年近六旬的顾某经不住诱惑,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也使自己落入了李某设计的陷阱。
2003年5月的一天,李某再次将顾某约到其租房处,用事先安装好的小型摄像机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偷拍下来并刻制成光碟,找到顾某摊牌,向其索要30万元,否则就将光碟送到顾家,让顾某难以做人。顾某没有办法,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遂将李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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