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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政府批准该国的一名残疾男子每月均可享受一次“公费招妓”待遇,但这名男子始终未能如愿,竟然没有一名妓女甘愿承接这项“业务”。
该名男子与政府的官司历时七年,经过艰苦卓越的斗争,在一九九七年他赢得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战役”,最终法院判决政府每月必须向他支付最大限额为一百英镑的费用,用于解决这名残疾男子的“生理需求”。
但是这名男子称他根本无法找到能够给他开据“报销凭证”的“小姐”。他解释说,这些妓女都担心要为此而“依法”向政府缴纳高额的税款,所以根本无法给他开据任何票据凭证,他也就无从在“公家”那里报销了。
该男子表示,在他招妓的时候,他都不得不使用少量的药物,不过尽管如此,每一次的招妓都能给他带来心理和生理上的安慰与平和。(天石/白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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