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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因长期从事医院X线放射性工作而患上职业病的浙江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4名退休医生,日前将市一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经调查认定,郑某等4名原告在医院工作期间均从事X线放射性工作,并于近年分别被浙江省放射病诊断小组诊断患有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皮炎、放射性皮肤溃疡、放射性皮肤癌等疾病,损害程度不等。其中,原告张某已于2000年5月在被告单位进行了第四指指掌关节离断术治疗。今年4月15日,原告向湖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由于不被受理,遂诉至法院。庭审中,4原告都向被告提出巨额精神损害赔偿。他们认为,工作中使用的机器是上世纪40年代生产的。院方明知这一状况,仍人为地加大工作量,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在确诊患有职业病后,仍不给他们调换工作,应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则认为,4名医生从事放射工作,日积月累导致放射性职业病,并非院方主观上的故意行为或过错,院方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
目前,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表示,将待法院委托的有关部门对4名医生的伤残等级作出鉴定,再择日宣判。
(施国锋 方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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