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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及高达200万元索赔金的成都13岁少女胜芳“逼父认女”一案,昨日下午在金牛区洞子口法庭开审。被告杨永招及原告代理人罗女士出庭,胜芳是否杨永招的亲生女儿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法院宣布,将在两个星期内提请权威机构作出DNA亲子鉴定。
在庭审过程中,杨永招对于原告方提供的绝大部分证据进行了否认,包括1990年四川法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HLA系统鉴定报告。他认为,鉴定报告为自己不是孩子的生父提供了反证。
在原告代理人提出做DNA亲子鉴定,以确认杨与胜芳的关系时,杨永招一口予以了回绝。随后进行的法庭调解,双方也未就此达成一致。
新闻回放
2002年12月,成都市青龙乡13岁的少女胜芳向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洞子口乡做木耳生意的杨永招索赔200万元。胜芳称,1989年杨在青龙乡租住期间,曾趁房东罗女士酒醉时对其实施了奸污,此后两人多次发生关系。后来,已有3个女儿的杨与罗达成“借腹生子”的口头协议:若罗生下儿子则由杨抚养,女儿则由罗家带大,但杨负担生活费。但此后,杨一直未付生活费用。
金牛区法院立案时,通知胜芳交纳案件受理费10000元,考虑她家经济困难减免5000元,但胜芳一家仍然没法筹集此款,只得撤诉。今年2月20日,胜芳再次向该院提起起诉,将200万索赔金额降低到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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