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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颜斐 通讯员 高志海 徐辉)记者昨天获悉,本市朝阳区无业人员李建忠被市二中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
2002年8月22日16时许,李建忠到网友谢某租住地欲行嫖娼,因交易不成,二人发生争执。李建忠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谢某猛刺十余刀。谢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李建忠将2000元现金、移动电话、光盘等掠走。
另外,李建忠还与田宏、袁赫(均另案处理),先后到华北大酒店、凯华宾馆内,采用持刀威胁、捆绑、拍裸照等手段分别抢劫网上结识的韩某、网上卖淫女王某等人人民币、移动电话、照相机、银行卡等款物。在此期间,李建忠帮助田宏将韩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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