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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女人生育权问题,这是个新问题,新观念,人们能否接受,社会能否接受,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研究讨论的过程。 看了这条新闻后,我就和老伴进行了一番讨论,我们俩的意见就不一致。老伴说,她拥护吉林为这个问题的立法,它保障了妇女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权力。有部分职业妇女,她们一心铺在事业上,不愿意受到婚姻的羁绊,但又想要个孩子,这是无可非议的;同时,有了立法,她们一旦在先进医学技术的协助下,有了孩子就不会受到社会的和习惯势力的歧视。 我有我的看法,虽然我不完全反对她的看法;但是我认为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他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肩负了为祖国的、民族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和也肩负了繁衍后代,促进民族兴旺,家庭延续的责任。所以说建立家庭,繁衍后代,是很自然的事情。有的人不生,不婚,有他们的自由,但是我们也不要去宣扬和鼓励这种行为(立法就立法好了,在新闻媒体是炒作,就起了这个作用)。既然想要个孩子,那就结婚么,不想结婚,把它看成是“生活的羁绊”,又想要个孩子陪伴自己的生活,陪伴自己的晚年。恕我直言,恐怕需要去心理医生那里去咨询咨询,是否有点心理的变态"(我是个离休了的医务工作者,这是我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绝对不是对那些不婚,又想有个孩子的人们的不尊敬)。我不主张人们独生,或者婚后不生,虽然这是每个公民的安排自己生活的自由,但是我还是奉劝尚未完婚的人们,去选择一个理想的伙伴,建立个幸福的家庭,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要求,去生儿育女,享受人类美好的生活吧! 独身女性生育了子女,将来孩子问到:“谁是我的父亲?”母亲将如何答复?!这也是个难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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