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大移民局律师雷斯尼克前天指出,赖昌星因涉及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因此不适合申请难民身份。
据外电报道,雷斯尼克在向审理赖昌星申请书的移民与难民局提出的最后抗辩书中说,赖昌星担心在中国被提控的理由,不是政治、种族或宗教问题,而是其犯罪活动。移民与难民局是半官方机构,不属于移民部。
赖妻曾明娜及其三名子女也申请难民身份。
雷斯尼克说:“有确凿证据显示赖昌星和曾明娜掌管远华业务和逃税数百万美元。”
她又说,他们涉及行贿、走私和欺骗的重罪,使他们申请难民无法受理。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曾以赖昌星若被遣送回国将被处决为由,申请难民身份。加拿大最高法院禁止把回国后将被处死的外国人驱逐出境,但有关者的情况非常特殊则例外。(编辑 海上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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