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搜狐短信频道大肆抄袭新浪网短信频道自行创作的手机图片。抄袭快则几分钟,慢则1-2天。多次协调交涉无效后,新浪网法律部于2001年10月31日发传真至搜狐公司,提出郑重警告,要求搜狐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抄袭行为。但搜狐对新浪法律部的警告根本不予理睬,抄袭变本加厉。图为2001年10月31日新浪至搜狐律师函的传真的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