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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倪四义)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上午举行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文件印发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在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鹏的主持下,会议首先通过表决,原则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决定将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向会议作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王维澄说,代表们在审议两个办法草案时认为,这两个草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符合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是可行的,建议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予以通过。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主席团审议决定,将两个法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主席团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以及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决定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通过表决,原则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决定将两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 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何椿霖向主席团作了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报告。 据介绍,根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议案截止时间,到3月10日18时,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194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议案27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167件。按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经大会秘书处同各专门委员会协商,建议将其中的285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全国人大会议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909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许嘉璐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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