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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版权市场明争暗斗 文化部推与版权局不同卡拉OK收费标准 |
| 如果按照每个包房每天10块钱的标准来收取版权费,国内现有的11万家卡拉OK企业,每家仅以20个包房计算,每年的版权利润总额将不少于80亿。面对巨大的音乐版权市场,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进行竞速比赛,都试图在曲库建设和版权费收取上“一统江湖”... |
版权局 |
文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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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主体是谁? |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是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代表著作权人收费。 |
·词曲作者以及其他权利人。 |
如何收费? |
·预计低于卡拉OK营业额(包括酒水在内)总量0.5%,约每首歌平均0.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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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交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定价,也允许免费。 |
收费参考依据是什么? |
·营业额。 |
·歌曲点播的次数。 |
经营者是否必须交费? |
·不交费应视作违法。 |
·自愿加入收费系统的成员交纳。 |
收费会否转嫁消费者? |
·不应由消费者支付。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因此不应再承担额外的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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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转嫁到消费者。但是卡拉OK有可能会降低打折度,这需要市场的调节。 |
收费办法何时实行? |
·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已将收费标准上报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将在近期对这一草案进行审核和公示,之后会公告并且执行。 |
·即将开始青岛、郑州、武汉3个城市的试点工作,年底之前完成。明年开始向全国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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