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Qzone
微博
微信

上交所拟调整收盘交易机制 改为集合竞价

资讯 北京商报网 2018-06-02 14: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6月1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了就收盘交易机制相关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上交所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收盘交易机制,拟调整证券收盘价产生方式,采用收盘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价,并对收盘交易机制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修订。

上交所指出,从国际实践经验上来看,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异常交易风险,降低收盘阶段的价格波动。据悉,上交所原收盘交易机制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具体来看,上交所的现行规定为,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而拟修改后的规定将改为,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另外,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但可以下单。

简单概括即,沪市以后收盘的最后三分钟将由竞价交易改为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阶段,可以下单,但不接受撤单。需要指出的是,深交所的收盘交易机制一直是集合竞价,随着上交所拟调整收盘交易机制,上交所与深交所的收盘交易机制规则都将成为集合竞价。

据了解,此次上交所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共计5项,其中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而《交易规则》修订了9条相关条款。具体来看,调整连续竞价交易时间安排,并明确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14:57至15:00;此外,对债券质押式回购的交易时间安排做了专门规定。此次修订增加“证券停牌时间跨越14:57且须于当日复牌的”情形的安排,规定在此情形下停牌证券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集合竞价,此后进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另外,上交所规定收盘集合竞价的即时行情揭示内容,收盘集合竞价的即时行情揭示内容同开盘集合竞价。还明确了开市期间未成交买卖申报的相关安排,对不同竞价阶段转换时的买卖申报安排进行了明确,首先是收盘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不再进入后续交易阶段;连续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后续集合竞价。

在《交易规则》中修订的9条相关条款还包括,调整无价格涨跌幅证券的价格控制方式。上交所指出,由于增加了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对无价格涨跌幅证券的价格控制方式进行了调整,一是增加“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价格控制方式,规定该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不得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二是同步调整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控制方式,并明确“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价格控制方式,上述两种情形下,有效申报价格均不得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以与“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价格控制方式保持一致。此外,上交所还做了其他规则的配套修订。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证券收盘价的稳定性要求进一步提高,上交所此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收盘阶段的价格波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责任编辑: 3858NCY

责任编辑: 3858NCY
人家也是有底线的啦~
广告
Copyright © 2018 TOM.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雷霆万钧版权声明
违法信息/未成年人举报:010-85181169     举报邮箱/未成年人举报:jubao@tomonline-in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