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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我思存称《星光璀璨》被擅改为电视剧

资讯 北京商报网 2018-07-11 12: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以小说IP为基本改编成影视剧作品已是普遍情况,但因此引发的版权纠纷也不时出现。7月9日晚间,作家匪我思存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创作的《星光璀璨》被某公司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在广电总局备案拍摄电视剧。

据《广电总局关于2018年6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显示,电视剧《星光璀璨》由海口永利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备,计划于今年10月拍摄,共55集,制作周期为12个月。与此同时,北京商报记者发现,2015年12月,海口永利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曾向广电总局备案电视剧《星光璀璨》,且两次备案的内容提要几乎一字不差,并均计划55集、 12个月的制作周期。而在2016年4月,电视剧《星光璀璨》还曾举办过开机仪式。

对于此次电视剧《星光璀璨》被备案一事,匪我思存表示,《星光璀璨》的版权早已于2016年4月到期,且版权已及时收回到自己手中,此次备案的公司早在两年多以前,就已没有该作品的授权。

现阶段作者和影视公司就相关作品改编权、拍摄权产生的纠纷不断,包括热门影视作品《芈月传》、《鬼吹灯》等也都出现过纠纷。《星光璀璨》也并非是匪我思存惟一一部出现过版权纠纷的作品,其原著小说《迷雾围城》被侵权改编为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

在从业者看来,近年来由于不少以原著小说改编而成的影视作品实现较好的收视表现,甚至成为爆款影视剧,使得小说IP成为影视公司竞争的资源。然而,部分影视公司虽然获得授权,却迟迟未能开机直至授权期限结束,但又不愿放弃IP而在授权期结束后继续拍摄,导致侵权情况的发生。这需要作者、影视公司等方面提高自我版权保护意识,另外也需要各方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权益,尤其是细节,比如开机、拍摄完成或成片完成的截止日期等,从而保证双方的权益均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责任编辑: 3965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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