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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金梦律师:“党建+法律服务标准化”路上的创新先锋

资讯 TOM    2018-07-17 11:14

车金梦律师:“党建+法律服务标准化”路上的创新先锋

文/彭川

7月11日,由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宁波市首届“律师法律服务产品”研发设计大赛优秀法律服务产品发布会举行,浙江素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中观法律顾问团队申报的《标准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一路过关斩将、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会上,该所的张民元、车金梦两位律师作为获奖代表在现场对自己的获奖产品进行了说明,受到与会嘉宾和业界同仁的一致肯定。

车金梦律师:“党建+法律服务标准化”路上的创新先锋

党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是由第二届全国十佳律师罗杰于2000年创办的,系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首批著名律师事务所。为提升法律服务产品质量,推动传统的律师服务产品向精细化方向发展,2018年他们又创建了分所浙江素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该分所自成立之初便明确了自身业务的细分领域:专业致力于法律顾问产品的精细化、标准化、产品化服务,淡化诉讼、弱化诉讼,建立诉讼回避制度,不承接任何零星的诉讼业务和客户单位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诉讼事务。目前,他们已开发完成并推广的法律服务产品有:政府法律顾问、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镇村社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等。其中,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又细分为:党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标准化+企业专业法律顾问,互联网+企业专项法律顾问。

《标准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这一法律服务项目的负责人是浙江素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党员主任律师车金梦。

车金梦律师:“党建+法律服务标准化”路上的创新先锋

车金梦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在武汉大学取得硕士学历。她自2013年加入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以来,主要执业领域集中在公司业务、法律顾问业务、商事诉讼等方面。作为一个年轻的执业律师,她这些年在理论创新方面非常活跃,其发表的论文《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标准化构建》、《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改革与行动》、《破产程序中尚未履行完毕合同研究》、《律师管理与律师服务质量控制应引入国家标准》、《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现状及完善》等,不仅斩获了诸多奖项,在业内和实践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她本人也荣获了“宁波市优秀党员律师”等肯定。

车金梦表示,未雨绸缪,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一个成熟的企业,都非常看重风险预防、问题规避和权益维护,而聘请法律顾问,正是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产生这样的效益。然而,国内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尚存在不少问题,他们的这款名为《标准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产品,针对的正是目前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与法律顾问供给之间的矛盾,凝聚了团队成员共同的心血和智慧,是团队多年服务于企业的经验总结。该产品的技术特征包括:(1)以加强党建工作为核心;(2)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目标;(3)以标准带动法律顾问服务转型升级。

“将党建工作全面植入法律顾问服务,这是我们这一法律服务产品的特点之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车金梦说。

她介绍,在企业执行时具体做法包括:培训讲座,以学习宪法、党章为起点;公司治理方面,强化职工监事、工会作用;制度建设领域,加强第一线的引领作用;企业调解机制中,设置党员调解室;评价与监督中,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企业日常法务管理,发挥工人的重要作用;风险与应急管理,以反腐廉政为重点。

“我们这几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在企业发展和管理中强化党建,很有价值和意义。”车金梦说。

据了解,目前他们团队服务的长期客户有50家(客户群涵盖美国、荷兰、丹麦、韩国、越南等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地区),流动客户累计超500家,年度创收500万左右。

车金梦律师:“党建+法律服务标准化”路上的创新先锋

构建标准化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车金梦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综合标准化专家工作组秘书长。她指出,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国普及推广,需要以“标准化”作为技术手段。

今年年初,她和张民元律师合著的论文《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标准化构建》发表在《浙江律师》杂志第二期,该论文曾荣获第七届浙江省律师论坛论文一等奖。“随着律师专业化分工以及人工智能的普及,未来律师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将从传统领域向更精细化、系统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法律顾问多项政策要求,律师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应打破原有传统模式,构建法律顾问服务模式的标准化……”文章开篇即强调了“标准化”是未来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必由之路。

如何构建标准化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车金梦说,首先需要遵循一些原则。(1)应坚持“独立性原则”。也就是,企业法律顾问选任和执业不受外力干扰的原则。“这是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大厦的基石。”(2)应保持“中立性原则”。即强调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的普遍性和非特定性,不因为任何利益群体的影响而有特定的偏向。

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至今没有一个完善的框架体系。车金梦指出,它的直接原因是法律顾问的定义模糊。她尝试着给出了自己的定义:“法律顾问是所有非诉讼法律服务的统称,根据服务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常年法律顾问,专业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政府法律顾问,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镇村(居)法律顾问,私人法律顾问。”

车金梦还给出了自己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标准化体系结构”。她表示,任何一种形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均是通过对信息、制度、合同、档案四种形式载体的管理与改进,以推动其内部知识产权、公司控制权、资产、人力资源的发展与创新,防范风险,处理应急,已达到企业持续稳定存续与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建立与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是实现标准化的前提。”车金梦说。

结合当前现实,她指出,未来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包括:企业法律顾问诉讼回避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的司法调解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绩效考评制度。

她解释说,(1)企业法律顾问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企业法律顾问作为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特征的第三方中介服务群体,不承接法律顾问聘请单位具体诉讼或仲裁等诉讼法律事务。这是其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的前提。(2)企业法律顾问司法调解制度,即通过立法赋予企业法律顾问独立的司法调解权,让企业法律顾问在调解企业内部纠纷,化解企业内部矛盾过程中,通过调解所形成的由法律顾问签名的调解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的司法效力。“没有制度的保障,企业法律顾问的司法调解将缺乏力度,遇到纠纷终究还是会诉诸诉讼。”(3)设置绩效考评制度,目的是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职责分工和责任权限,以制度的形式赋予企业法律顾问法定的绩效考评职责,以供公司决策层在考评绩效和薪酬考核中参考。企业法律顾问的侧重点是企业的风险控制与法律监督。

在构建标准化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路上,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已经有一些探索和实践。2017年4月,他们率先在国家标准委企业标准平台上发布了《品牌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在该行业标准化立法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另外,在其研发推出的法律服务产品《标准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中,他们为企业构建的标准体系涵盖了《企业法律顾问培训指南》、《企业公司治理辅助指南》、《企业制度建设辅导指南》、《企业调解机制建设规范》、《企业绩效考核辅导规范》、《企业管理标准起草与修订辅助指南》、《企业风险管理辅导指南》、《企业应急处理指导规范》、《企业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辅导指南》。

这些正支撑着他们逐步往标准化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深海”挺进。

普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已经经历了100多年的历史。目前,美国一般的公司都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公司的每一项活动都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法律顾问是企业负责人的直接代言人。欧洲的企业也都普遍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例如,德国西门子在全球有公司法律顾问360多人。

反观国内,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政府逐渐放开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越来越多的企业才开始重视依法生产经营,以求降低风险,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该阶段开始发展。之后国家相关部门也颁布实施了一些“规定”、“决定”,但直到2015年《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才将法律顾问作为一项独立的“职业”重新提出来。显然,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构建标准化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是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向前发展的必要保障和重要推动力。

“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的构建模式,应通过从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标准开始,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来制定国家标准及法律顾问法,并通过成立法律顾问行业管理协会,来完成企业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从而实现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标准化。”车金梦说。

她指出,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必须依靠立法先行。必须通过立法来确认法律顾问的主体身份和地位,通过《法律顾问法》来实现。《法律顾问法》也并非从一开始就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可以先从企业标准开始。具体路径为:以律师事务所发布企业标准为起点,逐步上升为律师协会团体标准,随后升级为司法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再进而上升为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以标准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启动《法律顾问法》的立法起草和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另外,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还必须依靠行业管理。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应该通过在全国设立“法律顾问协会”、各省市设立“法律顾问协会地方分会”来实现。

“虽然目前尚缺乏法律依据,但成立全国性的法律顾问协会不应该只是一种假设,而应该是提上议事日程的行业管理需要。”车金梦说。

车金梦律师:“党建+法律服务标准化”路上的创新先锋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师踌之路”扬帆起航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其中69个与我国签署了合作协议。尤其是2017年5月14 -15日在北京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五通”领域,达成了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进一步激发了沿线各国的积极性。

“一带一路”已从一国倡议走向共商共建的行动,从一国愿景走向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梦想。

这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寻求全球化发展,既是机遇,也充满挑战。比如,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重来,民粹主义抬头,市场环境越发苛刻,暗礁重重。又比如,沿线国家法律体系多样,既有大陆法系,也有英美法系,还有的以宗教教义为基础。商业合同与国内存在很大差异,,忽视这种差异即很可能遭遇滑铁卢,导致巨额亏损。

应对这种风险,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律师这一特殊专业群体更是不可或缺。中国律师要想很好地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必须强练“内功”,并强化自己对国际法律、规则的熟悉和认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我们在努力提升自己,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也渴望以自己的专业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中,为我们的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保驾护航!”车金梦说。

浙江素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创立之初,便注册了“师踌之路”注册商标,“师踌之路”立足宁波滨海城区北仑,凭借宁波大港外贸平台,联结内地各中小律师事务所,对接一带一路及周边沿线国家的律师事务所,打造“师踌之路”律师服务标准化的国际联盟组织,努力实现律师服务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法律服务领域的“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现中国梦。

责任编辑: 3965LC-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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