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农业农村部已经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简称《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其中,骆驼、鹌鹑、驴等被划为传统畜禽,梅花鹿、驯鹿、羊驼、火鸡等被划入特种畜禽。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简称《通知》),山东将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据悉,目前,全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近29万头(只),总共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潍坊等市。这13种包括果子狸、刺猬、豪猪、蓝孔雀、黑天鹅、鸿雁、灰雁、斑嘴鸭、黑水鸡、斑鸠、白骨顶鸡、王锦蛇、虎纹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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