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职工医保将迎来重大变化,医保一直以来使我们打工人关心的问题。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具体来看,职工医保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将更多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会议指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一些患者的常见病情还没有纳入医保,导致患者治疗花费巨额的费用,家庭经济负担大。而下一步要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会议确定,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因此,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有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2.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会议确定,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3.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属用了
这应该是本次医保改革中受关注较大的一个点了,会议确定,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这就意味着,我们参加的医保可以和家人共同使用了,解决了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的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
4.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会议确定,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随着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更大力度的“强监管”。
这就说明,在市场的监管下,老百姓看病可以做到花的安心,治的放心。
这几项医保变化,你怎么看呢?【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