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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干预与应对要多方协同、社会共治

资讯 TOM    2019-02-28 17:37

1. 青少年网络沉迷概述

1.1网络沉迷的界定与特征表现

从广义的角度而言,“沉迷”指的是对某种物质、习惯或行为具有强迫性的、不受控制的依赖,并且达到了一旦中断就会产生严重的情感、精神或心理反应的程度。传统意义上,沉迷或成瘾的概念特指对某一物质产生的身体或心理方面的依赖,而近年来的研究指出沉迷的概念应扩展到非物质或行为依赖方面。

英国学者马克·格里菲斯(Mark Griffiths)认为网络沉迷是一种技术依赖,是行为依赖的一个子集,具有非化学性的特质。过度的网络使用被认为会产生依赖、沉迷,乃至成瘾,在现有研究中与网络沉迷相关的提法还包括网瘾、病理性网络使用、网络成瘾综合症、互联网上瘾、高度网络依赖、虚拟世界成瘾、在线成瘾等等。网络沉迷表现为过度或无节制的投入网络使用,对网络使用有强烈的渴求,以及由于某些网络使用行为带来的损伤和痛苦。

网络沉迷的概念最初诞生于美国。1995年,美国精神科医生伊万·戈登伯格(Ivan Goldberg)首先提出了网络沉迷这一概念,那时他还带着玩笑的意味,并未预想到会开启关于网络沉迷问题的相关学术研究。关于网络沉迷最早的实证研究是由美国学者金伯利·扬(Kimberly Young)和英国学者马克·格里菲斯(Mark Griffiths)各自分别开展的,他们也因此成为网络沉迷研究领域的先驱和领军人物。随后,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研究者们从大量的研究中发现了网络沉迷问题的种种表现。目前,网络沉迷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二十多年来,网络沉迷的相关研究已经成为一个迅速发展的跨学科研究领域。关于网络沉迷的研究已经在多个学科领域内开展起来,涉及到心理学、传播学、医学、教育学、社会工作等多个学科,研究重点涵盖网络沉迷的界定、分类、测量、预防和治疗等方面。随着来自社会各界对网络沉迷问题的普遍关注,理解和应对网络沉迷问题也变得日益重要。

前人关于网络沉迷的相关研究揭示出网络沉迷的诸多表现,并发现很多症状表现与包括物质依赖的其他类型的成瘾行为相似,例如耐受性、戒断反应、身心投入、多次试图切断使用网络但总不成功,以及没有网络的时候会感觉焦躁不安等。

网络沉迷的典型特征包括过度使用、依赖、突显性、情绪改变、耐受性、戒断反应、冲突抵触,以及复发。其中,网络沉迷最直接的表现是使用者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网络活动。值得一提的是,使用网络的时长并不构成网络沉迷的充分条件。相较而言,更需要关注的是由于过长和过量使用网络所带来的损伤,比如睡眠紊乱或匮乏、身体疼痛,以及社交活动匮乏等等。“突显性”表现为上网成为个人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事情,并且支配着网络使用者的思想(网络使用入神与认知扭曲)、感受(心里渴求)与行为(社交行为退化)。“情绪改变”指的是网络使用后的主观体验,即使用者通过上网来逃避现实,或将网络行为作为应对策略,通过投入网络使用而带来情绪的改变。“耐受性”表现为,为了达到以往情绪调节的效果,使用者需要不断增加互联网使用量的过程。“戒断反应”是指由于网络使用中断或突然减少而带来的使用者心理上或身体上的不适感受,例如颤抖、烦躁、易怒等。“冲突”意味着网络使用干扰了使用者的生活,包括其职业、社交、休闲等层面,例如由于进行网络活动过长时间而造成的网络使用者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人际冲突),网络使用与其他活动的冲突(工作、社交生活、业余爱好、个人兴趣等),或者个体内部的冲突(内部精神混乱、主观情感失控)等。“复发”是指反复逆转回到早先的互联网使用模式的倾向,典型的表现是网络沉迷者经过长时间的控制或禁戒之后,很快又回归网络过度使用的状态。

1.2网络沉迷的测量与分类

目前关于网络沉迷症状表现的测量呈现出多种形式(包括标准、列表、或量表),选用了不同数目的问题条目,并且采用了不同的测量方法(纸质调查问卷、网络问卷、访谈、案例分析等),但学界对于网络沉迷的界定和测量尚无统一标准,现有的网络沉迷甄别是通过观察法、心理咨询,结合不同学者提出的诊断量表综合实现的。

现有的研究中对于网络沉迷的诊断和测量,大部分是基于《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中的相关内容来制定的。研究网络沉迷的学者们发展出不少研究测量网络沉迷症状表现的量表,其中被广泛引用的由金伯利·扬(Kimberly Young)提出的八条目网络沉迷诊断问卷就是基于《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中病理性赌博的相关内容提出的。该问卷中采用的问题也是基于赌博成瘾的问题列表设计的,集中询问受访者是否使用互联网来逃避问题并在不能上网时感到焦虑等,共有八个问题,分界值为5。尽管这一问卷简明且易于使用,但不少学者认为它并不能完全包含网络沉迷行为的所有相关因素,也不能为网络沉迷问题提供完整而清晰的理解。

网络沉迷问题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一系列网络应用的流行而产生的。作为一个广义的提法,网络沉迷涉及一系列网络活动的依赖和沉迷,通常包括网络游戏沉迷、社交媒体沉迷、网络性爱成瘾、网络信息过载等。在现有的关于网络沉迷的研究中,针对网络游戏沉迷的研究最多。最新版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V)将网络游戏障碍列入“新出现的测量与模型”一章中作为“有待更多研究的健康状况”;而世界卫生组织在最新一版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1)中增添了游戏障碍的条目,将其列入成瘾行为障碍的类别中。近年来,随着不同类型的社交媒体日益流行和普及,社交媒体沉迷逐渐成为网络沉迷研究的新兴热点之一。

1.3青少年网络沉迷尤为需要关注

尽管网络沉迷并非青少年群体所特有的现象,成年人群体中遭遇网络沉迷问题的也并不罕见,但是现有的网络沉迷研究大都关注年轻群体,且常常针对青少年群体展开分析。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群体处在更易于受到沉迷因素侵害的人生阶段,使得青少年成为更易于形成网络沉迷的高风险群体;相对于成年人群体,青少年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网络沉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青少年群体的伤害更大、更深远。

此外,还因为青少年是网民构成的重要群体,被称为网络原住民的青少年群体其互联网使用量和使用时长都较为突出。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最新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以青少年、青年和中年群体为主,截至2018年6月,10-39岁群体占总体网民的70.8%。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7.9%;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为18.2%和24.7%,与2017年末基本保持一致。10岁以下网民占比为3.6%,较2017年末增加了0.3个百分点。而对于我国网民的职业结构而言,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中学生群体依然最多,占比达24.8%。

根据中国青年网络协会第三次网瘾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城市地区14.1%的青少年网民受到网络沉迷的困扰,人数约为2400万之多;乡村地区的比率与此接近,因此整体数字可达3300万;还有约12.7%的城市青少年网民表现出网络沉迷倾向,人数约为1858.5万;网络沉迷严重影响了这些青少年的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关于网络沉迷的程度,35.1%为轻度网络沉迷,随之是中度(34.6%)和重度(30.3%)网络沉迷。平均而言,我国城市中的青少年网民平均每天上网80.2分钟,而那些具有重度网络沉迷的青少年平均每天上网135.5分钟,几乎是没有网络沉迷倾向的青少年的两倍(72.7分钟)。随着网络沉迷程度的增加,青少年网民花费在网上的时间越长。此外,60.4%的青少年网络沉迷者通过手机上网。研究还发现,网络沉迷青少年对于很多不良行为表现出更高的容忍度,比如逃学、抽烟、喝酒和各种暴力行为。此外,网络沉迷青少年在与他人相处方面也更加困难,比如与同伴和老师的关系方面。随着网络沉迷程度的增加,网络沉迷青少年通常更加不愿意与他人接触交往。

现有的研究发现,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网络游戏可能逐渐忽略了他们的学习,变得与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相疏离,甚至完全沉浸在网上的虚拟世界之中。由于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以及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对家庭和谐、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青少年的网络沉迷问题尤为需要各界关注。厘清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影响因素,并积极寻求干预和防治青少年网络沉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多重影响因素

青少年网络沉迷的风险因素既包括内部因素,如人格特质、个人动机,也包括外部因素,例如接触使用的网络内容、个人生活环境等。只有充分了解了青少年网络沉迷形成的影响因素的多重性和复杂性,才能更好地对其进行干预和防治。

诚然,网络媒体的一些特征属性吸引着青少年的投入和使用,但一些青少年花费更多的时间上网是为了抵消现实生活中诸多问题对其的影响,比如一些植根于个人性格特质和不良家庭沟通环境的内部冲突。互联网可能被这些青少年当作一种逃避的出口,或者是他们寻求力量、成功、优越感,以及建立网络虚拟情谊的手段。然而,他们由此产生的网络滥用却引发了更多的消极影响,包括网络沉迷、问题或风险行为、学业问题,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等等。因此,对于网络沉迷的治疗与干预应该综合考虑这些相关因素,而不是孤立地去处理。

2.1内部因素

网络沉迷的相关研究表明,毫不节制地使用互联网的倾向与某些人格特质具有关联性。关于青少年网络沉迷的研究发现了一些网络沉迷行为的前置因素和导致个人容易沉迷的相关特质,比如问题行为、网络依赖、心理问题和自控能力等,它们被视为网络沉迷的实际原因而非潜在维度。

现有的研究显示,网络沉迷者的人格特质较多表现为内向型、神经质和冲动型,具有孤独、羞怯、逃避、好斗、敌意,自我中心,以及缺乏自尊心等特点。而网络过度使用者的这些性格特质也被发现与青少年问题行为和心理问题密切关联。学者们也指出,遭受网络沉迷之苦的个人往往饱受抑郁、人格障碍和物质依赖的苦恼。

根据不同的上网目标,青少年的网络使用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即娱乐型和应用型。调查发现,具有网络沉迷的青少年网民倾向为娱乐型,而非网络沉迷的青少年网民则倾向为应用型。个人动机方面,研究表明与自我调节、社会化和个人满足功能失调相关的个人动机是网络沉迷的高危因素。

2.2外部因素

互联网的一些属性使得网络使用更加容易形成依赖或沉迷,特别是互联网的匿名性、便利性和逃避性。网络的匿名性对于人们逃避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特别有吸引力;便利性指的是互联网方便使用且价格不高;脱离性意味着一个人的线上身份可以与其线下实体身份脱离、分开,带来线上线下身份和关系的分离。需要说明的是,认识到这些网络的特征属性,并非秉持技术决定论的视角,而是将这些特征属性纳入综合考量的范畴。互联网的这些特性可能促使网络使用者容易沉迷其中,特别是那些已经具有某些沉迷症状的使用者,或者那些心理脆弱的使用者致使他们有更高风险会对网络使用发展出强迫性。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上不同类型的应用和内容具有非常不同的功能和结构特征。前人的研究指出一些特定的网络应用,特别是那些具有高度沉浸性或充满社交互动性特征的娱乐性应用,在网络沉迷的形成过程中具有显著的影响。内容方面,网上的内容很难控制,网络中涉及色情、暴力、赌博的内容会对青少年造成危害,商业娱乐软件中带有攻击性和竞争性的内容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由于互联网具有社会化的功能,人们花了很多时间在网上进行即时互动,但也可能导致社会疏离和人们日常社会生活功能的损伤。过度的网络使用可能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兴趣,导致与家庭成员沟通的下降、社交圈子的缩小,以及孤独感和抑郁情绪的增加。

此外,相关研究还显示家庭沟通的质量与青少年的行为和心理发展密切关联,父母不当的养育方式可能会带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诸多问题并影响网络沉迷状况。研究表明,青少年网络沉迷与问题行为有一些共同的环境因素,比如父母婚姻关系、父母养育方式、家庭沟通环境等。这些结果显示,青少年网络沉迷可以与一些问题行为结合起来分析,相关的预防和干预策略如果面向问题行为的集群可能比单单只针对某一特定的问题行为要更加有效。

3.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干预与应对:多方协同、社会共治

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且越来越被人们视为信息交换、学习工作和休闲娱乐必不可少的媒介渠道。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8年7月发布的最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8.02亿,较2017年末新增加3.8%,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57.7%,这意味着超过全国半数的人口均为互联网使用者。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7.88亿,我国网络使用者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高达98.3%,较2017年末提升了0.8个百分点;使用台式电脑上网的比例为48.9%,使用笔记本电脑上网的比例为34.5%,较2017年末分别下降了4.1和1.3个百分点;我国网民使用电视上网的比例达到29.7%,较2017年末提升了1.5个百分点。上网时长方面,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民的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7.7小时,相比2017年末提高了0.7小时。

因此,鉴于互联网在现今日常生活中的普及与渗透,对于网络沉迷的干预不可能采用传统成瘾的戒断式治疗,而用以干预和治疗暴食症和性成瘾的方法和模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于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干预与防治而应通过多方协同、社会共治的方式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协调社会各方资源来共同进行干预和应对。

3.1家庭应对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应对青少年网络沉迷极其重要的一环。家长了解网络沉迷的相关风险,有助于在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中帮助其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家长在发现、干预与治疗过程中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对大量网络沉迷青少年的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家长往往是最早从日常生活的变化中察觉和注意到青少年网络沉迷症状或信号的,通常也是家长首先向专业的网络沉迷治疗机构寻求帮助。在青少年网络沉迷的甄别和诊断环节,家长提供的信息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此外,根据对网络沉迷青少年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家庭沟通不良或家庭矛盾常常是网络沉迷带来的负面结果,但是这些也可能是网络过度使用的原因。因此,家庭可以被视为网络沉迷青少年康复过程的突破口。针对那些来自不良家庭环境的网络沉迷青少年,应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干预机制。经过调查发现,家长与专业人士密切协作、积极沟通可以给网络沉迷子女的康复带来实质性的推动作用,并且是巩固治疗效果和防止复发的关键要素。

3.2政策规范与教育协同

青少年网络沉迷的干预与防治中,政府角色至关重要。我国政府部门对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非常关注,相关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治理网络空间秩序,规范青少年网络使用,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体制机制,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例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相关的内容,还由多部委陆续推出了全国范围的防沉迷相关规定。

学校教育和公共教育对于青少年网络沉迷的预防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通常在青少年时期会逐渐发展起独立性和离开家庭环境所需要的各种技能。青少年在其成长阶段可能会感到与父母的疏离,并转向同伴获取情感支持和意见建议。由于青少年每天有大量的时间待在学校,与老师的人际关系对于青少年成长也非常重要。人际关系是青少年学业表现、问题行为和某些心理问题的影响因素。因此,为了提升青少年的社会和心理健康状况,应该采用各种方式教会青少年建立和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将青少年网络素养纳入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了解网络沉迷的表现,知晓网络沉迷的危害,培养青少年健康上网。

3.3专业干预与治疗

青少年网络沉迷会导致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当达到相当的程度、出现特定的状况、或查明某些前置问题时就可能需要必要的专业干预和治疗,比如青少年心理问题,包括注意力缺失、自我评价下降和心理健康受损;焦虑、孤独、抑郁、攻击性和敌对性;学业表现严重受损等。不少网络沉迷的青少年具有其他身心失调的共病性,比如焦虑症、抑郁症、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ADHD)、药物滥用障碍、或人格障碍,而这些都需要进行专业的救助与治疗。在青少年网络沉迷的治疗和干预中,考虑到特定的人格特质和心理健康状况会比简单粗暴地禁止或限制上网更有帮助。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网络沉迷的干预和治疗模式包括住院式治疗、非住院式治疗、专业支持和自助小组等。很多社会心理学和药理学的方法和手段被用于治疗网络沉迷。心理疗法包括认知行为治疗、动机访谈和十二步疗法。心理疗法的形式包括个体治疗、小组治疗和家庭治疗,也包括一些基于教育训练方式的干预措施。尽管部分用于治疗物质成瘾的药物曾被用于治疗网络沉迷,但通过药物治疗网络沉迷的方式仍很少见。现有的专业救助还包括为网络沉迷者及其家人提供的咨询项目、救助小组和教育工作坊等。关于网络沉迷的干预和治疗也有不少在线资源提供帮助。由于青少年网络沉迷非常复杂,现有的相关研究仍在进行,很多现有的治疗方案都是基于临床的经验,随着研究的不断展开和深化,将会有更多基于实证基础的治疗策略。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网络沉迷治疗机构的国家之一,2008年我国学者提出的网络沉迷诊断标准也将相关研究推进至该领域前列。目前,各种与青少年网络沉迷相关的研究项目、治疗诊所、心理咨询中心和自救小组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在国内很多城市涌现出来。国内对于网络沉迷的治疗或干预手段,混合采用了心理咨询、情感沟通、学习辅导、教育活动、体育锻炼、军事训练、徒步旅行和药物治疗等多种方式。大部分的治疗机构都采用了封闭治疗的方式。尽管不同治疗机构采用了不同的治疗手段,但它们都力图培养青少年的自制能力和良好行为。根据中国青年研究中心的调研报告,越来越多的治疗机构倾向采用多种方式混合的应对机制,并将家庭沟通视为网络沉迷治疗的重要因素。但是,在我国各省市中广泛存在的网络沉迷治疗机构中,良莠不齐的现象仍然存在。网络沉迷的治疗费用普遍较高,而其疗效的评估却差异很大。

3.4网络公司提升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

网络娱乐应用已经成为青少年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面对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互联网企业应提升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并将伦理道德贯穿到产品设计、开发和运营的各个环节中。

在互联网娱乐中,近年来短视频应用迅速崛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最新报告显示,在我国网民各类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中,网络视频已成为仅次于即时通信、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的第四大互联网应用。2018年上半年,网络视频的网民使用率占比为76.0%,半年增长率为5.2%。在我国网民手机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比较中,手机网络视频占比也位居第四,仅次于手机即时通信、手机搜索、手机网络新闻。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民手机网络视频的使用率占比为73.4%,半年增长率为5.3%。由于相应政策的鼓励与引导,网络音乐原创作品得到扶持,短视频应用占据了网民越来越多的娱乐时间。短视频作为一种立体的信息承载方式,内容丰富多样,互动性强,能够满足网民碎片化的娱乐需求和普通网民自我表达的愿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网民使用。2017年起,尤其是2018年春节期间,短视频应用迅速下沉至三、四线城市,用户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6月,综合各个热门短视频应用的用户规模达到5.94亿,占整体网民规模的74.1%,合并视频应用的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高达88.7%,用户规模达到7.11亿。

随着短视频用户规模的日益扩大和使用时长的不断增加,短视频应用相关的网络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也日益重大,其中也包括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抖音等短视频产品,积极参与到针对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的防治与干预当中。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应用平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与家庭及社会多方协同应对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具体如下:

(1)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审核,杜绝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影响

抖音短视频平台在中央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北京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计划专项小组,通过内容优化为使用者建设良好的内容生态,从源头杜绝不良内容对青少年的影响。其中,抖音“向日葵计划”是国内短视频平台推出的首个专注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系统保护计划,通过加强内容审核和优化来助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抖音对内容采取机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所有视频都必须经过审核。在审核标准上,除了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正向的三观、符合公序良俗、彰显社会责任等也构成了审核标准的重要维度。例如,哗众取宠、恶搞、拜金、抽烟喝酒、社会娱乐场所、迷信封建、侮辱女性等内容都在平台严禁的范围内。在内容安全方面,升级未成年人内容审核机制,组建未成年人专项审核团队。设置未成年人安全相关的专项举报入口,顶格惩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例如通过评论留言等方式骚扰未成年人,一旦发现核实,平台将进行顶格处罚,包括直接封禁账号甚至封禁设备,相关行为如涉嫌违法的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抖音开发未成年人保护工具。一方面,进行内容过滤,过滤掉含有警示标签的视频,避免涉及低俗、虚假、暴力、色情、赌博,或过于成人和恐怖的题材影响青少年成长。一方面,筛选优质内容,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视频内容,弘扬正能量,增加知识、文化多元内容,让内容既有趣又有益,进一步发挥短视频对未成年成人健康成长的引导作用。

(2)打造多维防沉迷系统

针对人工智能技术是否会容易造成用户沉迷的担忧,抖音短视频平台通过不断优化,打造有价值观指导、多维度的防沉迷系统。

注册环节设置“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三道防火墙,加强技术甄别过滤,坚决杜绝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和开通直播。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抖音还对敏感账户充值消费进行实名验证,并全额退还未经家长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通过建立未成年人模型,精确识别主体是未成年人以及画面中含有未成年人的视频,自动识别出的视频进入未成年人专审队列,由专门的审核团队进行审核,确保导向。加强账号管理,对疑似未成年人自主拍摄的视频从严审核、限制推荐。针对家长拍摄的未成年人视频,全面加强审核,一般才艺展示类、生活记录类视频正常推荐,对拍段子、对口型等从严审核,限制推荐或不推荐;针对疑似未成年人自主拍摄的视频和账号进行严格限制,如从视频画面可以明显判断出是未成年人自拍的视频,结合发文频率、发文类别进行研判处置,视程度进行推荐降权,控制热度,严防成为未成年人网红。

基于视频分析与检索技术,通过对视频内容自动深入的理解,人工智能可以快速辅助审核人员在每天上传的短视频中,精确筛选出不适合分发的色情、低质、盗版等问题视频,同时可以进一步提升视频推荐的准确性和多样性。例如,通过人工标注+机器学习强力打压低俗内容,对违法违规、涉色情低俗内容“零容忍”;使用应用自然语义识别技术,有效地检测和过滤评论、私信等文本内容中的不良信息与风险内容,包括儿童色情、网络欺凌等;通过算法,抖音也对知识科普类、传统文化类视频进行加权推荐,鼓励更多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涌现,使之成为正能量传播的新平台。

上线和优化防沉迷时间提示、“时间锁”和防沉迷视频提醒等功能,作为防沉迷工具。防沉迷时间提示会记录用户使用时长,通过在视频底部提示使用时间来进行提示引导,避免青少年用户过度沉浸而忽略了时间。时间锁可以赋予青少年家长更多管理权限,协助控制青少年的短视频应用使用时长;也可以帮助部分有意识控制网络使用的青少年主动设置并控制其使用时长,敦促保护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自律。时间锁支持自定义时间,方便家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不同时段,帮助青少年合理安排浏览浏览抖音APP的时间。防沉迷视频提醒是发挥达人的示范引导效应,以视频提醒方式加强对用户的站内引导。该功能提醒方式为站内达人拍摄的视频,达到提醒时间时插入推荐feed中提醒用户放下手机。根据用户使用时间并考虑用户健康需要,设定的视频提醒时间为:白天连续使用120分钟触发提醒;晚上连续使用75分钟触发提醒。

(3)研发青少年模式、强化未成年保护

抖音对未成年保护尤为关注,针对青少年网络使用中可能遭遇的风险,如隐私外泄、网络欺诈、广告欺诈、网络欺凌、网络性侵害、网络喷子、网络暴力、网络安全(账号失窃、网络支付风险)等心理、生理、金钱等方面的损害,除了各种相关的提醒和告知信息,抖音还针对青少年用户开发了青少年模式。

抖音在隐私政策、社区自律公约、用户协议中都标注了“未成年人条款”,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提醒,告知相关潜在风险。上线“风险提示系统”,针对存在潜在风险的挑战和动作,在视频的显著位置予以风险提示,告知参与模仿的用户量力而行,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受伤。对标国际产品,上线Predator(恋童癖)模型,通过分析用户的行为特征,对存在侵犯或骚扰未成年人风险的用户进行监控,甚至封禁。

抖音青少年模式主要面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突出“有用的特点”,以“教程类”视频为主体,禁止“娱乐性内容”。抖音青少年模式功能的开启和关闭都需要输入独立密码,赋予家长更多的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了家长在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中的协同作用,辅助青少年家长更好地引导子女合理健康地使用抖音短视频。青少年模式开启后,用户可以看到平台筛选后放入内容池的优质内容,内容更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主要涵盖书法绘画教学、亲子教育、人文科普、传统文化、手工制作、自然科普等多个分类,具有教育激励性,并且没有广告内容,有害风险降至最低。在青少年模式中,用户无法进行充值、提现、直播、打赏、同城等操作,从而屏蔽了对未成年具有消费风险的功能。青少年模式开启成功后,app将隐藏附近和发现等功能入口,在关注feed中无法浏览关注内容,从而将父母关注的内容与青少年子女使用的内容分隔开来。青少年模式是抖音为促进青少年健康使用短视频社交应用,预防沉迷的一种尝试,目前已优先针对核心场景进行了优化,并会继续优化更多场景。

(4)开展活动、积极寻求家庭联动和社会共治

除了上述提及的功能设置中充分赋予家长更多的管理权限,抖音还通过多种多样的主题活动,鼓励青少年创新,促进短视频使用融入家人互动内容,积极寻求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和引导其合理使用中的家庭联动作用。例如,2018年两会期间抖音与共青团中央合作“奋斗吧,我的青春”,号召网友记录下自己青春路上的奋斗故事。活动上线四天,吸引超过十三万人参与挑战,单条视频最高点赞数339万。2018年3月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的“我要笑出国粹范”活动,参与人数是15.1万人,总VV达到18亿。2018年春节期间推出的《牵妈妈的手》挑战,凸显和家人互动的内容,参与人数达到2.8万人,总VV接近一个亿。暑假期间,抖音与权威机构联合开展暑期安全知识挑战,开展暑期安全知识的推广活动,让孩子们过一个安全的暑假。这些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同时,抖音专门设置了涉及未成年人内容举报的专属分类。平台在做好对内容审核的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对涉未成年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举报,有效提升了发现效果。用户在抖音“视频举报”中,可以选择“未成年人不当行为”和“内容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选项,将内容举报给平台。实现对未成年人内容的平台与网民携手共治。

2018年6月,抖音还成立了青少年网络健康成长研究中心,致力于开展青少年与移动互联网有关的研究和合作。

参考文献

蒋俏蕾.中国青少年的网络沉迷研究:特征表现、风险因素与干预策略[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Jiang, Q. (2014). Internet addiction. In T. L. Thompson (Ed.), Encyclopedia of Health Communication (pp.741-743). Thousand Oaks, CA: Sage.

Jiang, Q., & Leung, L. (2015). Internet addiction. In A. Esarey & R. Kluver (Eds.), The Internet in China: Cultural, political, and social dimensions (1980s-2000s) (pp. 230-237). Great Barrington, MA: Berkshire Publishing Group.

Jiang, Q., & Huang, X. (2013). Internet: immersive virtual worlds. In P. M. Miller (Ed.), Principles of addiction: Comprehensive addictive behaviors and disorders, Volume I (pp. 881-890). Amsterdam; Boston, MA: Elsevier Academic Press.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作者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蒋俏蕾

 

责任编辑: WY-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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