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相关部门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以下简称《第十版诊疗方案》)。其中提到,对新冠名称进行调整、新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进一步完善新冠治疗方法、调整新冠出院标准。此外,还有哪些内容得到重点修订?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1.将疾病名称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3.新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
4.将新冠分型由“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的分类方式重新调整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
5.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
6.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法;
7.调整了“出院标准”;
8.调整了医疗机构内的感染预防与控制。
1.新冠药物:将已经被我国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
2.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重型、危重型病例的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得到进一步完善、全程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归为重症高危人群、重症早期预警指标中新增了生命体征监测(尤其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监测指标等);
3.基础疾病:强调要加强感染者基础疾病相关指标监测,并针对基础疾病给予相应治疗;
4.儿童病例:结合临床,提出了儿童感染奥密克戎毒株的特点,完善了儿童重型病例的早期预期预警指标,对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提供了治疗方案;
5.中医治疗:中医治疗的相关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强了对重型和危重型病例的中医药救治指导,增加随症用药方法。
第十版诊疗方案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的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对患者进行综合研判,如患者的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其他疾病、健康恢复等状况。
具体标准如下:
1.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
2.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
3.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
有关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发布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第十版诊疗方案有什么看法呢?【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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